莎韵之钟,或译莎鸳之钟、莎勇之钟;该故事发生于1938年台湾日治时期的台北州苏澳郡蕃地リヨヘン社(已迁村,1960年转移至今宜兰县南澳乡金岳村),一名泰雅族少女莎韵·哈勇(サヨン,sayon)因替日籍教师田北正记警丁(柿田警手)搬运行李,不幸失足溺水。台湾总督为褒扬其义行,颁赠予当地的纪念桃形铜钟,该钟即称莎韵之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