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1991)
《大门》(英语:The Doors)是一套1991年的美国传记片,由奥利华·史东执导,韦·基马等主演。电影以1960至70年代的美国为背景,描述摇滚乐队「门」的主唱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从初露头角到逝世的经过。
评分:8
导演:奥利佛·斯通
编剧:兰道尔·约翰逊 / 奥利佛·斯通
主演:方·基默 / 梅格·瑞恩 / 凯尔·麦克拉克伦 / 弗兰克·威利 / 凯文·狄龙 / 迈克尔·维克特 / 迈克尔·马德森 / 乔希·埃文斯 / 丹尼斯·伯克利 / 比利·伊多尔 / 凯瑟琳·奎南 / 约翰·登斯默 / 西恩·斯通 / 弗洛伊德·怀斯特曼 / 韦斯·斯塔迪 / 史蒂夫·里维斯 / 伯纳德·特尔西 / 安德鲁·劳厄尔 / 胡凯莉 / 朱茜·比赛特 / 菲奥娜 / 罗伯特·卢波内 / 保罗·A·罗思柴尔德 / 约翰·卡波迪斯 / 埃里克·伯登 / 黛比·玛扎 / 马克·摩斯 / 弗兰克·米利塔里
类型:剧情 / 音乐 / 传记
片长:140 分钟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影片别名:火乐焚城 / 门 / 多尔乐队 / 大门乐队
上映:1991-02-23
IMDb:tt0101761
大门简介
本片忠实地记述了1960年代美国迷幻摇滚代表乐队——大门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方·基默 Val Kilmer饰)从成名到自我毁灭的一生。
在电影学校,莫里森结识了喜欢弹钢琴的键盘手雷·曼札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组建一支令世界震惊的摇滚乐队:The Doors。很快,莫里森在这里找到了其他两位乐队成员:鼓手约翰·丹斯莫和吉他手罗比·克雷格。不久,大门乐队因《Light My Fire》一跃成名,万千乐迷为之疯狂。在拥有金钱名利诸多光环后的莫里森,却始终无法被任何人真正了解,有人认为他是诗人、艺术家,也有人把他当做疯子、瘾君子。27岁的莫里森最终选择了死亡来结束这段无以伦比的个人传奇。
获得奖项
- 第17届莫斯科国际电影节
提名:圣乔治金奖 - 第1届MTV电影奖
提名:最佳男演员
简评
裸体看多了就晕眩,中间蛮疯的,宗教氛围哪儿都弥漫。享受掌声的人将注定享受掌声,如果曾经很激烈。音乐如果做到这个份上,精神恐怖、眩晕、倒下,人和病互相成就。音乐造就,音乐也破坏。一开始就在想jim怎么这么眼熟,原来眉眼像狂飙的王骁,嘴唇发型像杨英格,那条皮裤和走姿真有点像。大家多少都有点病,所以才听,所以才唱得出来。原来Pamela看着这么眼熟也是因为刚看了当哈利遇见莎莉..
对大门乐队了解的更多了,没想到主唱莫里森这么玩的开。一个充满着浪漫主义气息的是人,他思考着死亡,爱情,虚无,宇宙等等。但是为啥开始搞乐队之后就越走越偏了呢,也许是释放自我或者迷茫吧,沉迷酒色,不拘一格,大放厥词,糜烂的生活。歌还是挺好听的,生活方式喜欢不来。
从《百万美元酒店》到U2乐队,从U2又到披头士、涅槃、碰撞、大门(下了他们三张专辑,很喜欢)等乐队,都是迷幻摇滚(几年前因为《迷墙》而到平克弗洛伊德,而这次嗨大了),然后从大门又到电影,完成了一个闭环。该片主要是大门乐队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的传记,实在是疯狂的天才,叛逆放纵不羁,顽强又脆弱,他那首著名歌曲史无前例唱道要杀死“发得”,又唱道想要“妈的”,操“妈的”,实在是疯狂,不过纵观歌词作曲,确实是带着诗意的杰作。私下瘾君子演唱会上边吸烟喝酒边唱歌,尽情放纵燃烧自己,歌词很露骨,很有诱惑感染力,最后一场演唱会上女孩们数度光身体跑上台要和他拥抱,被警察扛走,这导致吉姆不满,脱去上衣插进下体用手当作生殖器露出来,终于引起了混乱。这场演唱会终结了他的艺术生涯,不久也终结了他的生命,27岁
没资格写这部电影,因为The Doors尽管是我最喜欢的迷幻摇滚乐队,他们的每一首歌听2秒前奏就能说出来,但是我从来没有懂每一首歌词,就是每个单词都认识,但是连起来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意思的那种,现在是这样,25年前也是这样,尽管如此,仅仅他们的音乐就足够满足我了。英文不好,影片翻译似乎有时正常有时不对,看的很磕巴,但是拍的确实不错!补充:不得不说那一代女神真是后无来者,无论是本片梅格。瑞安,还是苏菲。玛索,类似的还有王祖贤,再看后来者都是庸脂俗粉,这也说明我老了。。。。
总的来说用了一种很讨巧的拍法,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呈现大门的正确方式,少了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就像片中演morrison的那个演员,他的五官像morrison,声音像morrison,妆容和视觉效果像morrison,但你就是知道他不是,有一种神秘的特质把人们和他区隔开来。(Nico和Andy的演员找的很不负责任,为什么要让Andy这样怪腔怪调的说话??)
波西米亚弱爆了,这TM才是摇滚电影应该的样子啊,没有吸毒滥交也能叫摇滚?R级才是标准,PG13是搞什么鬼?这部电影里对于吉姆莫里森音乐来源的想象,对于他音乐精神真正的展现,对于背后整个嬉皮年代的呈现,比起几乎是架空的波西米亚真的是吊打。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对于吸毒后迷幻场景的描绘,这才是电影导演该干的事,而不是对着录像复原罢了
不管过多久兜兜转转永远会不断地重复沉浸于The doors,我的人生乐队。这部传记对Jim的一生太过面面俱到地点到即止,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都是用大门的音乐贯穿整个脉络,撑起一整部电影,因此显得很单薄,但对我这种i门来说属于边看电影边听歌可以加上一星,顺便感叹疯子的身边永远有个情绪稳定的人,Ray真的太太太稳定了。真的好爱好爱大门,好爱好爱Jim,希望这辈子可以在拉雪兹公墓Jim的墓地上安安静静地躺一下午。
整片都是讲jim糜烂堕落、自我毁灭的生活,对音乐和乐队的篇幅实在太少了,看完都不知道怎么评价jim,感觉世人对他评价有点过誉了。作为歌手感觉其完全是靠出格的舞台表演和混乱的私生活吸的粉而非才华,加上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尤其是摇滚乐发展初期,他所独创的诗歌迷幻摇滚给人以猎奇感。从在ucla学电影到成立大门乐队最后去巴黎实现当诗人的理想,涉猎广泛却无一精通。性情暴虐、对感情又不专一,现在看起来Pamela courson像被pua了一样。跟sid vicious和Kurt cobain比起来,后两者的成长背景更让人怜悯。
疯狂的吉姆莫里森 天才一样的诗人 电影来说乐队的其他人只是配角罢了。the doors的名字只突出了吉姆莫里森 其他人的描写太淡了,以及那几首歌作曲怎么来的巴拉巴拉的什么,还有吉他手和鼓手,在里边只是凑数的,我不相信随便谁都能做大门的乐手,导演拍的太简单了。如果你搞吉姆莫里森的传记片别叫大门啊,还有印第安人是怎么回事,时而出现时而没有,这个人表明什么也没搞出来,莫名其妙的。
向死而生,迷幻摇滚乐队大门主唱莫里森短暂而疯狂的一生,可以和多年后的《波西米亚狂想曲》对比着看了。电影对他的成名之路无甚刻画(感觉像是无由的一夜爆红),更多集中于描写他生活和心理状态的微妙变化:童年时期目睹的沙漠车祸仿佛影响了他一生,死亡意象至此深刻在他脑海里,成为他歌曲文学创作乃至于人生的主基调之一,期间搭配的是大门乐队的迷幻歌曲(作为之前没听过歌的人,只记得放了最多次的《Light My Fire》了)。沉迷于迷幻药,性爱,诡异邪教仪式的莫里森最终英年早逝,躺在了满是涂鸦的前卫坟墓,但这么个反社会人格的摇滚歌手的舞台魅力和极强的煽动性究竟来自哪里?斯通似乎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做了个「垮掉的一代」代表人物的侧写。方基默的表演好像真的磕了药一样,那种怪异的节奏感和肢体语言近乎走火入魔了
总体来说是一部不错的传记片,但抛开本片的纪实饱满的优点不谈,感觉其意识流的地方有点小心翼翼,人物刻画也总感觉少点破釜沉舟的个性色彩。对于生命和死亡的痛苦哲思,对于放纵的自我沉沦,是讲到了,但不太淋漓尽致。莫里森为什么说出那些话?他为什么会表现出性压抑过后的疯狂?那些意象性的东西又是什么意思?很可惜我觉得这部电影没做到完美。可能是导演风格和个人口味的原因,虽然最后演唱会的部分还算惊艳,但我仍认为其生命力不及现代启示录所给予大门作品的那份一样强大。
本片取材於了“大門”樂隊風雲一時的主唱歌手吉姆莫里森從成名到自我毀滅的經歷,導演奧利弗斯通以非常主觀的形式把吉姆莫里森打造為自己心目中的浪漫神話。此片將近兩個半小時的片長,從吉姆莫里森看似對戲院觀眾的獨白開場,到因蒙太奇穿梭於現實與幻境,巨星與人群營造出的一種強烈眩暈感,以及鏡頭下種種六十年代的背景,都是奧利弗斯通對反戰迷幻的六十年代的一次回顧。編導精準捕捉了吉姆莫里森通過藥物尋找死亡與神秘世界的恍惚狀態,那是一種虛無縹緲,放大,扭曲的感官經驗,奧利弗斯通以大量蒙太奇,慢動作以及燈籠等影像技術,營造了一種強烈的影像詩學美感。同時借用大門樂隊盛極而衰的神話,傳達了自己的政治寓言,美國資本主義社會的高峰同時卻也是吉姆莫里森這位傳奇人物的逝去之時,帶有對那個追求愛與和平,自由的嬉皮年代的哀悼。